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覃有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12日8时47分在汉口逝世,享年78岁。
覃有土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并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根据覃有土同志生前的遗嘱和亲属意愿,覃有土同志的丧事一切从简。
覃有土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3年3月14日8时在武昌区殡仪馆天乐厅举行。
请参加覃有土同志遗体告别仪式的各位亲友同事按以下时间地点乘车前往武昌区殡仪馆。
首义校区:3月14日上午6时40分在校门口旗杆前乘车;
南湖校区:3月14日上午7时10分在中原楼旗杆前乘车。
唁电接受邮箱:1598706483@qq.com
联系人:陈晓蓉 18942928973
党办、校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 学 院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2023年3月12日